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

本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下稱「本契約」)由您與杰遊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共同締結,在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遊戲服務(下稱「本遊戲」)前,請您預留三日以上之審閱期間,確保您在簽訂本契約及使用本遊戲前,明確瞭解並同意本契約條款之全部內容。

  1. 立約人
    • 消費者(下稱您或消費者):
    • 企業經營者:杰遊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彥荏
      電話:02-22317337
      營業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60號八樓827室
      網址:www.joygames.tw
      電子郵件:service@joygames.tw
      統一編號:83588408
  2. 法定代理人
    • 若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訂定時,應經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本契約始生效力;若您為無行為能力人者,本契約之訂定,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代為之。
    • 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得依參照本公司官網公告之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本公司確認後,退還未使用之遊戲費用。
    • 本公司將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以中文明顯標示,若您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除應符合第一項規定外,並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契約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本遊戲服務,本契約條款變更時亦同。
  3. 契約適用範圍與內容
    • 本公司與您就本遊戲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條款之約定定之,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 本公司「有關本遊戲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計費制遊戲之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皆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條款具有相同之效力。
  4. 契約解除權規定
    • 您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書面告知本公司解除本契約,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 前項情形,您得就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向本公司請求退費。
  5. 計費標準、變更及其通知相關規定
    • 本遊戲服務之收費計算方式為:
      □ 免費制
      □ 計時制(應敘明計價單位及幣別,計價單位最高不得逾二小時)
      ☑ 其他費制 免費制含付費購買內容
    • 本遊戲服務內(例如:遊戲商城、線上商店等)有提供需您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例如:虛擬貨幣或寶物、裝備、進階道具等增值服務,以下合稱「虛擬商品」),本公司將在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 費率調整時,本公司將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若您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本公司亦將依您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您。
    •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您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官網中登錄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將依舊費率計收。
  6. 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本公司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已載明:
    • 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 進行本遊戲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 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 有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機率百分比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您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 前項第四款所稱機率,指您付費後取得機會中獎商品或完成活動設定條件之機率。
  7. 遊戲登錄與帳號密碼之使用
    • 您應依申請流程,於本遊戲網站登錄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或其他必要資訊申請註冊使用本遊戲,完成註冊程序後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僅供您使用。
    • 前項密碼得依本公司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本公司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您的密碼。本公司將於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您的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 契約非因可歸責您的事由而終止者,您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 第二項期間屆滿時,您仍未辦理續用,本公司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為確保您使用本遊戲服務之權益,您提供之帳戶資料應可驗證身分,若有不正確或已變更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進行更新。
  8. 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與處理
    • 當事人一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由本公司進行查證,經本公司確認有前述情事後,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更換帳號或密碼予您,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遊戲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將相關處理方式揭載於遊戲管理規則。
    • 本公司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官網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推播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前項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本公司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您,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第三人之限制。但本公司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例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您不使用或有其他可歸責於您的事由,本公司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 第一項之第三人不同意本公司前項之處理時,您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 本公司依第一項規定限制您或第三人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本公司不會向您或第三人收取費用。
    • 您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本公司或第三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9. 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 本公司將保存您的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您查詢。
    • 您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本公司服務中心申請調閱您的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並由您負擔查詢費用新臺幣二百元。
    • 本公司接獲您的查詢申請,將提供第一項所列之您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10. 個人資料
    •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本遊戲之「隱私權政策」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11. 電磁紀錄
    • 本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將維持您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 您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使用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12. 連線品質
    • 本公司為維護本遊戲服務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備而預先規劃暫停本遊戲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將於七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 本公司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致不能提供本遊戲之服務時,本公司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對於您於無法使用期間遭扣除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本公司應返還遊戲費用或商品(例如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無法返還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例如遞延您得進行遊戲之時間)。
  13. 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責任
    • 本公司依本契約提供服務時,將以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維護本公司的電腦系統。
    •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本公司將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 本公司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生您的損害時,將依您所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本公司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 本公司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本公司不會向您收取費用。
    • 若您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本公司得不予協助處理。
  14. 遊戲管理規則
    •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本公司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您應遵守本公司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本契約第17條之程序為之。
    •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1) 牴觸本契約之規定。
      (2) 剝奪或限制您的契約上權利。但本公司依本契約第15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15. 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您於本遊戲服務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本公司將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並依您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您。
    • 您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本公司將通知您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本公司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本公司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您的遊戲使用權利。如您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本公司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您進行遊戲之權利。
    • 本公司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您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超過七日。
  16. 申訴權利
    • 您不滿意本公司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本公司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本公司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本公司將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 本公司已於官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定服務專線、電子郵件等相關聯絡資訊與二十四小時申訴管道。
    • 若您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本公司將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17. 契約之變更
    • 本公司修改本契約時,將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並依您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您。
    • 本公司若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契約之變更無效。
    • 您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1) 您未為反對之表示者,本公司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遊戲服務。
      (2) 您為反對之表示者,依您終止契約方式處理。
  18. 契約之終止及退費
    • 您得隨時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契約。
    • 本公司得與您約定,若您逾一年期間未登入使用本遊戲服務,本公司得定十五日之期限通知您登入,如您屆期仍未登入使用,則本公司得終止本契約。
    • 契約終止時,本公司於扣除必要成本後,將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您未使用之付費購買之點數或遊戲費用(消费者免費獲得的儲值點數不包含在內且不予退還),或依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前述點數或費用。
    • 您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本公司依您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您後,得立即終止本契約:
      (1)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本公司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2) 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惡意篡改遊戲程式惡意退費、無正當理由退費(凡購買遊戲內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虛擬物件、功能性道具或裝飾性道具等,即時獲得相對應物件後進行退費,視為惡意退費)。
      (3) 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
      (4) 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則達三次以上,經本公司依本契約第15條第2項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5) 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本公司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應對您的損害負賠償責任
      本公司得視情節輕重執行永久或暫時中止您全部或部分網路服務使用權利,您應自行承擔一切相關損失。若因此造成本公司任何損害,本公司並將依法求償。
  19. 停止營運
    • 因本公司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契約者,將於終止前三十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若您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本公司亦將依您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您。本公司將依據本契約第18條第3項規定進行退費。
    • 若本公司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者,除應退還您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應依法提供您其他合理之補償。
  20. 條款效力及管轄法院
    • 因本契約而生之事件,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前項約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適用。